路加福音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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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2. 說: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3. 那城裡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

  4. 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5. 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他伸冤吧,免得他常來纏磨我!

  6. 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

  7.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

  8. 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

  9.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

  10. 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11.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阿,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12.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13. 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14.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15. 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

  16. 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17.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18.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作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9.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21. 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22. 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3. 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24. 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25.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26. 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27.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

  28.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

  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30. 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31. 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32. 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

  33. 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34. 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什麼。

  35. 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討飯。

  36. 聽見許多人經過,就問是什麼事。

  37. 他們告訴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

  38. 他就呼叫說: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吧!

  39. 在前頭走的人就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

  40. 耶穌站住,吩咐把他領過來,到了跟前,就問他說:

  41. 你要我為你作什麼﹖他說:主阿,我要能看見。

  42. 耶穌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救了你了。

  43. 瞎子立刻看見了,就跟隨耶穌,一路歸榮耀與神。眾人看見這事,也讚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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