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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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

  2.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3.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4.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5. 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6. 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

  7. 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8. 第一,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

  9. 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的提到你們;

  10. 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

  11. 因為我切切的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

  12. 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13.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裡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

  14. 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

  15. 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17.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18.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23.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24.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25.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26.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28.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29.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30.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31. 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32.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羅馬書第二章

  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2.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

  3.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

  4.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5.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6.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8. 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9. 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10.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11. 因為神不偏待人。

  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16.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17. 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

  18. 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或作:也喜愛那美好的事);

  19.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

  20. 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

  21. 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

  22. 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

  23. 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

  24.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25. 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禮固然於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

  26. 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

  27. 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

  28. 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29. 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羅馬書第三章

  1.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割禮有什麼益處呢﹖

  2. 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3.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

  4. 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5.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

  6. 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

  7. 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什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

  8. 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9.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

  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14. 滿口是咒罵苦毒。

  15.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16.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17.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18. 他們眼中不怕神。

  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27. 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28. 所以(有古卷: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29.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31.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羅馬書第四章

  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

  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3. 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 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5. 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13.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15.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那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20.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21.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

  22.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23.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羅馬書第五章

  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2. 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3.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

  4. 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5. 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6.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7.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

  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

  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

  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15.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

  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18.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21.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羅馬書第六章

  1.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2.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15.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17.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18.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20.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羅馬書第七章

  1.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

  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3. 所以丈夫活著,他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5.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作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7.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8. 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9.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10.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

  11. 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15. 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

  16. 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

  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

  20. 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

  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22.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

  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24. 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25.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羅馬書第八章

  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2.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4.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5.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8.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9.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10.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11. 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12.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14.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16.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17.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18. 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19. 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

  20. 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

  21. 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享:原文是入)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22. 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

  23. 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24. 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有古卷作:人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

  25. 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

  26. 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

  27. 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28.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29.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30.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31. 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

  32.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

  33.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或作:是稱他們為義的神嗎)

  34.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有基督....或作是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嗎)

  35.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

  36. 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

  37. 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38.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

  39. 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羅馬書第九章

  1. 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

  2. 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

  3. 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4.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

  5.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6. 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7. 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8. 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9. 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說: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10. 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

  11.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作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12. 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13.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14.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

  15. 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16. 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

  17. 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

  18. 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19. 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什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

  20.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

  21. 窰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嗎﹖

  22. 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

  23. 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

  24. 這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什麼不可呢﹖

  25. 就像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

  26. 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裡稱他們為永生神的兒子。

  27. 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

  28. 因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話,叫他的話都成全,速速的完結。

  29. 又如以賽亞先前說過: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

  30.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

  31. 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

  32. 這是什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

  33. 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羅馬書第十章

  1. 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

  2. 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3. 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

  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5. 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

  6. 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

  7. 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

  8. 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

  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11. 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12. 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13.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14.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15.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16. 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阿,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

  17.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18. 但我說,人沒有聽見嗎﹖誠然聽見了。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

  19. 我再說,以色列人不知道嗎﹖先有摩西說: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我要用那無知的民觸動你們的怒氣。

  20. 又有以賽亞放膽說: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

  21. 至於以色列人,他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

羅馬書第十一章

  1. 我且說,神棄絕了他的百姓嗎﹖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

  2. 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你們豈不曉得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麼說的呢﹖他在神面前怎樣控告以色列人說:

  3. 主阿,他們殺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壇,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

  4. 神的回話是怎麼說的呢﹖他說: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

  5. 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

  6. 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7. 這是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著,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

  8. 如經上所記:神給他們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見,耳朵不能聽見,直到今日。

  9. 大衛也說:願他們的筵席變為網羅,變為機檻,變為絆腳石,作他們的報應。

  10. 願他們的眼睛昏矇,不得看見;願你時常彎下他們的腰。

  11. 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

  12. 若他們的過失,為天下的富足,他們的缺乏,為外邦人的富足;何況他們的豐滿呢﹖

  13. 我對你們外邦人說這話;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原文作:榮耀)我的職分,

  14. 或者可以激動我骨肉之親發憤,好救他們一些人。

  15. 若他們被丟棄,天下就得與神和好;他們被收納,豈不是死而復生嗎﹖

  16. 所獻的新麵若是聖潔,全團也就聖潔了;樹根若是聖潔,樹枝也就聖潔了。

  17. 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

  18. 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

  19. 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

  20. 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

  21. 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

  22. 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23. 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

  24. 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

  25.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

  26. 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

  27. 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

  28. 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

  29. 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30. 你們從前不順服神,如今因他們的不順服,你們倒蒙了憐恤。

  31. 這樣,他們也是不順服,叫他們因著施給你們的憐恤,現在也就蒙憐恤。

  32. 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

  33.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

  34. 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

  35. 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

  36.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羅馬書第十二章

  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3.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4. 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

  5. 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

  6. 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

  7. 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

  8. 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9.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10.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11. 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

  12. 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

  13. 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

  14.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15.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16. 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作事);不要自以為聰明。

  17.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18.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20.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羅馬書第十三章

  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11.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1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13.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

  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羅馬書第十四章

  1.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2.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

  3.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

  4.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5.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

  6.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

  7.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

  8.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9.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10. 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

  11. 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

  12. 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

  13. 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

  14.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

  15.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

  16.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

  17.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18. 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

  19.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20. 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21. 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

  22. 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

  23.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羅馬書第十五章

  1. 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

  2. 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

  3. 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如經上所記: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

  4. 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

  5. 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

  6. 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

  7. 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

  8. 我說,基督是為神真理作了受割禮人的執事,要證實所應許列祖的話,

  9. 並叫外邦人因他的憐憫榮耀神。如經上所記: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稱讚你,歌頌你的名;

  10. 又說:你們外邦人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樂;

  11. 又說:外邦阿,你們當讚美主!萬民哪,你們都當頌讚他!

  12. 又有以賽亞說:將來有耶西的根,就是那興起來要治理外邦的;外邦人要仰望他。

  13. 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藉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

  14. 弟兄們,我自己也深信你們是滿有良善,充足了諸般的知識,也能彼此勸戒。

  15. 但我稍微放膽寫信給你們,是要提醒你們的記性,特因神所給我的恩典,

  16. 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

  17. 所以論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穌裡有可誇的。

  18. 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什麼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

  19. 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

  20. 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

  21. 就如經上所記:未曾聞知他信息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

  22. 我因多次被攔阻,總不得到你們那裡去。

  23. 但如今,在這裡再沒有可傳的地方,而且這好幾年,我切心想望到士班雅去的時候,可以到你們那裡,

  24. 盼望從你們那裡經過,得見你們,先與你們彼此交往,心裡稍微滿足,然後蒙你們送行。

  25. 但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給聖徒。

  26. 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人樂意湊出捐項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

  27. 這固然是他們樂意的,其實也算是所欠的債;因外邦人既然在他們屬靈的好處上有分,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

  28. 等我辦完了這事,把這善果向他們交付明白,我就要路過你們那裡,往士班雅去。

  29. 我也曉得去的時候,必帶著基督豐盛的恩典而去。

  30. 弟兄們,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又藉著聖靈的愛,勸你們與我一同竭力,為我祈求神,

  31. 叫我脫離在猶太不順從的人,也叫我為耶路撒冷所辦的捐項可蒙聖徒悅納,

  32. 並叫我順著神的旨意,歡歡喜喜的到你們那裡,與你們同得安息。

  33. 願賜平安的神常和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羅馬書第十六章

  1. 我對你們舉薦我們的姊妹非比,他是堅革哩教會中的女執事。

  2. 請你們為主接待他,合乎聖徒的體統。他在何事上要你們幫助,你們就幫助他,因他素來幫助許多人,也幫助了我。

  3. 問百基拉和亞居拉安。他們在基督耶穌裡與我同工,

  4. 也為我的命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不但我感謝他們,就是外邦的眾教會也感謝他們。

  5. 又問在他們家中的教會安。問我所親愛的以拜尼土安;他在亞西亞是歸基督初結的果子。

  6. 又問馬利亞安;他為你們多受勞苦。

  7. 又問我親屬與我一同坐監的安多尼古和猶尼亞安;他們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也是比我先在基督裡。

  8. 又問我在主裡面所親愛的暗伯利安。

  9. 又問在基督裡與我們同工的耳巴奴,並我所親愛的士大古安。

  10. 又問在基督裡經過試驗的亞比利安。問亞利多布家裡的人安。

  11. 又問我親屬希羅天安。問拿其數家在主裡的人安。

  12. 又問為主勞苦的土非拿氏和土富撒氏安。問可親愛為主多受勞苦的彼息氏安。

  13. 又問在主蒙揀選的魯孚和他母親安;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

  14. 又問亞遜其土、弗勒干、黑米、八羅巴、黑馬,並與他們在一處的弟兄們安。

  15. 又問非羅羅古和猶利亞,尼利亞和他姊妹,同阿林巴並與他們在一處的眾聖徒安。

  16. 你們親嘴問安,彼此務要聖潔。基督的眾教會都問你們安。

  17. 弟兄們,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

  18. 因為這樣的人不服事我們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

  19. 你們的順服已經傳於眾人,所以我為你們歡喜;但我願意你們在善上聰明,在惡上愚拙。

  20. 賜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和你們同在!

  21. 與我同工的提摩太,和我的親屬路求、耶孫、所西巴德,問你們安。

  22. 我這代筆寫信的德丟,在主裡面問你們安。

  23. 那接待我、也接待全教會的該猶問你們安。

  24. 城內管銀庫的以拉都,和兄弟括土問你們安。

  25. 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並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祕,堅固你們的心。

  26. 這奧祕如今顯明出來,而且按著永生神的命,藉眾先知的書指示萬國的民,使他們信服真道。

  27. 願榮耀因耶穌基督歸與獨一全智的神,直到永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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