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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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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959 節經文 民數記 第一章 約書亞記 第一章
申命記 第一章 共 46 節經文

  1. 以下所記的是摩西在約但河東的曠野、疏弗對面的亞拉巴─就是巴蘭、陀弗、拉班、哈洗錄、底撒哈中間─向以色列眾人所說的話。

  2. (從何烈山經過西珥山到加低斯巴尼亞有十一天的路程。)

  3. 出埃及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摩西照耶和華藉著他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話都曉諭他們。

  4. 那時,他已經擊殺了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和住以得來、亞斯她錄的巴珊王噩。

  5. 摩西在約但河東的摩押地講律法說:

  6. 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何烈山曉諭我們說:你們在這山上住的日子夠了;

  7. 要起行轉到亞摩利人的山地和靠近這山地的各處,就是亞拉巴、山地、高原、南地,沿海一帶迦南人的地,並利巴嫩山又到伯拉大河。

  8. 如今我將這地擺在你們面前;你們要進去得這地,就是耶和華向你們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賜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為業之地。

  9. 那時,我對你們說:管理你們的重任,我獨自擔當不起。

  10. 耶和華─你們的神使你們多起來。看哪,你們今日像天上的星那樣多。

  11. 惟願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使你們比如今更多千倍,照他所應許你們的話賜福與你們。

  12. 但你們的麻煩,和管理你們的重任,並你們的爭訟,我獨自一人怎能擔當得起呢?

  13. 你們要按著各支派選舉有智慧、有見識、為眾人所認識的,我立他們為你們的首領。

  14. 你們回答我說:照你所說的行了為妙。

  15. 我便將你們各支派的首領,有智慧、為眾人所認識的,照你們的支派,立他們為官長、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你們。

  16. 當時,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都要按公義判斷。

  17. 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裡,我就判斷。

  18. 那時,我將你們所當行的事都吩咐你們了。

  19. 我們照著耶和華─我們神所吩咐的從何烈山起行,經過你們所看見那大而可怕的曠野,往亞摩利人的山地去,到了加低斯巴尼亞。

  20. 我對你們說:你們已經到了耶和華─我們神所賜給我們的亞摩利人之山地。

  21. 看哪,耶和華─你的神已將那地擺在你面前,你要照耶和華─你列祖的神所說的上去得那地為業;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

  22. 你們都就近我來說:我們要先打發人去,為我們窺探那地,將我們上去該走何道,必進何城,都回報我們。

  23. 這話我以為美,就從你們中間選了十二個人,每支派一人。

  24. 於是他們起身上山地去,到以實各谷,窺探那地。

  25. 他們手裡拿著那地的果子下來,到我們那裡,回報說:耶和華─我們的神所賜給我們的是美地。

  26. 你們卻不肯上去,竟違背了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

  27. 在帳棚內發怨言說:耶和華因為恨我們,所以將我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交在亞摩利人手中,除滅我們。

  28. 我們上哪裡去呢?我們的弟兄使我們的心消化,說那地的民比我們又大又高,城邑又廣大又堅固,高得頂天,並且我們在那裡看見亞衲族的人。

  29. 我就對你們說:不要驚恐,也不要怕他們。

  30. 在你們前面行的耶和華─你們的神必為你們爭戰,正如他在埃及和曠野,在你們眼前所行的一樣。

  31. 你們在曠野所行的路上,也曾見耶和華─你們的神撫養你們,如同人撫養兒子一般,直等你們來到這地方。

  32. 你們在這事上卻不信耶和華─你們的神。

  33. 他在路上,在你們前面行,為你們找安營的地方;夜間在火柱裡,日間在雲柱裡,指示你們所當行的路。

  34. 耶和華聽見你們這話,就發怒,起誓說:

  35. 這惡世代的人,連一個也不得見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的美地;

  36. 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必得看見,並且我要將他所踏過的地賜給他和他的子孫,因為他專心跟從我。

  37. 耶和華為你的緣故也向我發怒,說:你必不得進入那地。

  38. 伺候你、嫩的兒子約書亞,他必得進入那地;你要勉勵他,因為他要使以色列人承受那地為業。

  39. 並且你們的婦人孩子,就是你們所說、必被擄掠的,和今日不知善惡的兒女,必進入那地。我要將那地賜給他們,他們必得為業。

  40. 至於你們,要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

  41. 那時,你們回答我說:我們得罪了耶和華,情願照耶和華─我們神一切所吩咐的上去爭戰。於是你們各人帶著兵器,爭先上山地去了。

  42. 耶和華吩咐我說:你對他們說:不要上去,也不要爭戰;因我不在你們中間,恐怕你們被仇敵殺敗了。

  43. 我就告訴了你們,你們卻不聽從,竟違背耶和華的命令,擅自上山地去了。

  44. 住那山地的亞摩利人就出來攻擊你們,追趕你們,如蜂擁一般,在西珥殺退你們,直到何珥瑪。

  45. 你們便回來,在耶和華面前哭號;耶和華卻不聽你們的聲音,也不向你們側耳。

  46. 於是你們在加低斯住了許多日子。

申命記 第二章 共 37 節經文

  1. 此後,我們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我的。我們在西珥山繞行了許多日子。

  2. 耶和華對我說:

  3. 你們繞行這山的日子夠了,要轉向北去。

  4. 你吩咐百姓說:你們弟兄以掃的子孫住在西珥,你們要經過他們的境界。他們必懼怕你們,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

  5. 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連腳掌可踏之處,我都不給你們,因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

  6. 你們要用錢向他們買糧吃,也要用錢向他們買水喝。

  7.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已賜福與你。你走這大曠野,他都知道了。這四十年,耶和華─你的神常與你同在,故此你一無所缺。

  8. 於是,我們離了我們弟兄以掃子孫所住的西珥,從亞拉巴的路,經過以拉他、以旬迦別,轉向摩押曠野的路去。

  9. 耶和華吩咐我說:不可擾害摩押人,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我不賜給你為業,因我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

  10. (先前,有以米人住在那裡,民數眾多,身體高大,像亞衲人一樣。

  11. 這以米人像亞衲人;也算為利乏音人;摩押人稱他們為以米人。

  12. 先前,何利人也住在西珥,但以掃的子孫將他們除滅,得了他們的地,接著居住,就如以色列在耶和華賜給他為業之地所行的一樣。)

  13. 現在,起來過撒烈溪!於是我們過了撒烈溪。

  14. 自從離開加低斯巴尼亞,到過了撒烈溪的時候,共有三十八年,等那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正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

  15. 耶和華的手也攻擊他們,將他們從營中除滅,直到滅盡。

  16. 兵丁從民中都滅盡死亡以後,

  17. 耶和華吩咐我說:

  18. 你今天要從摩押的境界亞珥經過,

  19. 走近亞捫人之地,不可擾害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亞捫人的地,我不賜給你們為業,因我已將那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

  20. (那地也算為利乏音人之地,先前利乏音人住在那裡,亞捫人稱他們為散送冥。

  21. 那民眾多,身體高大,像亞衲人一樣,但耶和華從亞捫人面前除滅他們,亞捫人就得了他們的地,接著居住。

  22. 正如耶和華從前為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將何利人從他們面前除滅、他們得了何利人的地、接著居住一樣,直到今日。

  23. 從迦斐託出來的迦斐託人將先前住在鄉村直到迦薩的亞衛人除滅,接著居住。)

  24. 你們起來前往,過亞嫩谷;我已將亞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你要與他爭戰,得他的地為業。

  25. 從今日起,我要使天下萬民聽見你的名聲都驚恐懼怕,且因你發顫傷慟。

  26. 我從基底莫的曠野差遣使者去見希實本王西宏,用和睦的話說:

  27. 求你容我從你的地經過,只走大道,不偏左右。

  28. 你可以賣糧給我吃,也可以賣水給我喝,只要容我步行過去,

  29. 就如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和住亞珥的摩押人待我一樣,等我過了約但河,好進入耶和華─我們神所賜給我們的地。

  30. 但希實本王西宏不容我們從他那裡經過;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使他心中剛硬,性情頑梗,為要將他交在你手中,像今日一樣。

  31. 耶和華對我說:從此起首,我要將西宏和他的地交給你;你要得他的地為業。

  32. 那時,西宏和他的眾民出來攻擊我們,在雅雜與我們交戰。

  33. 耶和華─我們的神將他交給我們,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眾民,都擊殺了。

  34. 我們奪了他的一切城邑,將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

  35. 惟有牲畜和所奪的各城,並其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

  36. 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和谷中的城,直到基列,耶和華─我們的神都交給我們了,沒有一座城高得使我們不能攻取的。

  37. 惟有亞捫人之地,凡靠近雅博河的地,並山地的城邑,與耶和華─我們神所禁止我們去的地方,都沒有挨近。

申命記 第三章 共 29 節經文

  1. 以後,我們轉回,向巴珊去。巴珊王噩和他的眾民都出來,在以得來與我們交戰。

  2. 耶和華對我說:不要怕他!因我已將他和他的眾民,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中;你要待他像從前待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一樣。

  3. 於是耶和華─我們的神也將巴珊王噩和他的眾民都交在我們手中;我們殺了他們,沒有留下一個。

  4. 那時,我們奪了他所有的城,共有六十座,沒有一座城不被我們所奪。這為亞珥歌伯的全境,就是巴珊地噩王的國。

  5. 這些城都有堅固的高牆,有門有閂。此外還有許多無城牆的鄉村。

  6. 我們將這些都毀滅了,像從前待希實本王西宏一樣,把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

  7. 惟有一切牲畜和城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

  8. 那時,我們從約但河東兩個亞摩利王的手將亞嫩谷直到黑門山之地奪過來

  9. (這黑門山,西頓人稱為西連,亞摩利人稱為示尼珥),

  10. 就是奪了平原的各城、基列全地、巴珊全地,直到撒迦和以得來,都是巴珊王噩國內的城邑。

  11. (利乏音人所剩下的只有巴珊王噩。他的床是鐵的,長九肘,寬四肘,都是以人肘為度。現今豈不是在亞捫人的拉巴嗎?)

  12. 那時,我們得了這地。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起,我將基列山地的一半,並其中的城邑,都給了流便人和迦得人。

  13. 其餘的基列地和巴珊全地,就是噩王的國,我給了瑪拿西半支派。亞珥歌伯全地乃是巴珊全地;這叫做利乏音人之地。

  14. 瑪拿西的子孫睚珥佔了亞珥歌伯全境,直到基述人和瑪迦人的交界,就按自己的名稱這巴珊地為哈倭特睚珥,直到今日。

  15. 我又將基列給了瑪吉。

  16. 從基列到亞嫩谷,以谷中為界,直到亞捫人交界的雅博河,我給了流便人和迦得人,

  17. 又將亞拉巴和靠近約但河之地,從基尼烈直到亞拉巴海,就是鹽海,並毘斯迦山根東邊之地,都給了他們。

  18. 那時,我吩咐你們說:耶和華─你們的神已將這地賜給你們為業;你們所有的勇士都要帶著兵器,在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前面過去。

  19. 但你們的妻子、孩子、牲畜(我知道你們有許多的牲畜)可以住在我所賜給你們的各城裡。

  20. 等到你們弟兄在約但河那邊,也得耶和華─你們神所賜給他們的地,又使他們得享平安,與你們一樣,你們才可以回到我所賜給你們為業之地。

  21. 那時我吩咐約書亞說:你親眼看見了耶和華─你神向這二王所行的;耶和華也必向你所要去的各國照樣行。

  22. 你不要怕他們,因那為你爭戰的是耶和華─你的神。

  23. 那時,我懇求耶和華說:

  24. 主耶和華啊,你已將你的大力大能顯給僕人看。在天上,在地下,有什麼神能像你行事、像你有大能的作為呢?

  25. 求你容我過去,看約但河那邊的美地,就是那佳美的山地和利巴嫩。

  26. 但耶和華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不應允我,對我說:罷了!你不要向我再提這事。

  27. 你且上毘斯迦山頂去,向東、西、南、北舉目觀望,因為你必不能過這約但河。

  28. 你卻要囑咐約書亞,勉勵他,使他膽壯;因為他必在這百姓前面過去,使他們承受你所要觀看之地。

  29. 於是我們住在伯毘珥對面的谷中。

申命記 第四章 共 49 節經文

  1. 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

  2. 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

  3. 耶和華因巴力毘珥的事所行的,你們親眼看見了。凡隨從巴力毘珥的人,耶和華─你們的神都從你們中間除滅了。

  4. 惟有你們專靠耶和華─你們神的人,今日全都存活。

  5. 我照著耶和華─我神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6.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

  7. 哪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

  8. 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

  9. 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

  10. 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

  11. 那時你們近前來,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焰沖天,並有昏黑、密雲、幽暗。

  12. 耶和華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你們只聽見聲音,卻沒有看見形像。

  13. 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就是十條誡,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

  14. 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15. 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像。

  16. 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彷彿什麼男像女像,

  17. 或地上走獸的像,或空中飛鳥的像,

  18. 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魚的像。

  19. 又恐怕你向天舉目觀看,見耶和華─你的神為天下萬民所擺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萬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他。

  20. 耶和華將你們從埃及領出來,脫離鐵爐,要特作自己產業的子民,像今日一樣。

  21. 耶和華又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起誓必不容我過約但河,也不容我進入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那美地。

  22. 我只得死在這地,不能過約但河;但你們必過去得那美地。

  23. 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們神與你們所立的約,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耶和華─你神所禁止你做的偶像;

  24.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

  25. 你們在那地住久了,生子生孫,就雕刻偶像,彷彿什麼形像,敗壞自己,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

  26.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們作見證,你們必在過約但河得為業的地上速速滅盡!你們不能在那地上長久,必盡行除滅。

  27. 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在他所領你們到的萬國裡,你們剩下的人數稀少。

  28. 在那裡,你們必事奉人手所造的神,就是用木石造成、不能看、不能聽、不能吃、不能聞的神。

  29. 但你們在那裡必尋求耶和華─你的神。你盡心盡性尋求他的時候,就必尋見。

  30. 日後你遭遇一切患難的時候,你必歸回耶和華─你的神,聽從他的話。

  31. 耶和華─你神原是有憐憫的神;他總不撇下你,不滅絕你,也不忘記他起誓與你列祖所立的約。

  32. 你且考察在你以前的世代,自神造人在世以來,從天這邊到天那邊,曾有何民聽見神在火中說話的聲音,像你聽見還能存活呢?

  33. 這樣的大事何曾有、何曾聽見呢?

  34. 神何曾從別的國中將一國的人民領出來,用試驗、神蹟、奇事、爭戰、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像耶和華─你們的神在埃及,在你們眼前為你們所行的一切事呢?

  35. 這是顯給你看,要使你知道,惟有耶和華─他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

  36. 他從天上使你聽見他的聲音,為要教訓你,又在地上使你看見他的烈火,並且聽見他從火中所說的話。

  37. 因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用大能親自領你出了埃及,

  38. 要將比你強大的國民從你面前趕出,領你進去,將他們的地賜你為業,像今日一樣。

  39. 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記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他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

  40. 我今日將他的律例誡命曉諭你,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子孫可以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

  41. 那時,摩西在約但河東,向日出之地,分定三座城,

  42. 使那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可以逃到這三城之中的一座城,就得存活:

  43. 為流便人分定曠野平原的比悉;為迦得人分定基列的拉末;為瑪拿西人分定巴珊的哥蘭。

  44. 摩西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陳明的律法─

  45. 就是摩西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所傳給他們的法度、律例、典章;

  46. 在約但河東伯毘珥對面的谷中,在住希實本、亞摩利王西宏之地;這西宏是摩西和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所擊殺的。

  47. 他們得了他的地,又得了巴珊王噩的地,就是兩個亞摩利王,在約但河東向日出之地。

  48. 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直到西雲山,就是黑門山。

  49. 還有約但河東的全亞拉巴,直到亞拉巴海,靠近毘斯迦山根。

申命記 第五章 共 33 節經文

  1. 摩西將以色列眾人召了來,對他們說:以色列人哪,我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可以學習,謹守遵行。

  2. 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

  3. 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存活之人立的。

  4. 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面對面與你們說話─

  5. 那時我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中間,要將耶和華的話傳給你們;因為你們懼怕那火,沒有上山─說:

  6.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7.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8.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9.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10.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11.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12. 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

  13.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

  14.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牛、驢、牲畜,並在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

  15.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

  16. 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17. 不可殺人。

  18. 不可姦淫。

  19. 不可偷盜。

  20.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21. 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22. 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雲中、幽暗中,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他就把這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了。

  23. 那時,火焰燒山,你們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你們支派中所有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近我,

  24. 說:看哪,耶和華─我們神將他的榮光和他的大能顯給我們看,我們又聽見他的聲音從火中出來。今日我們得見神與人說話,人還存活。

  25. 現在這大火將要燒滅我們,我們何必冒死呢?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神的聲音就必死亡。

  26. 凡屬血氣的,曾有何人聽見永生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

  27. 求你近前去,聽耶和華─我們神所要說的一切話,將他對你說的話都傳給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

  28. 你們對我說的話,耶和華都聽見了。耶和華對我說:這百姓的話,我聽見了;他們所說的都是。

  29. 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

  30. 你去對他們說:你們回帳棚去吧!

  31. 至於你,可以站在我這裡,我要將一切誡命、律例、典章傳給你;你要教訓他們,使他們在我賜他們為業的地上遵行。

  32. 所以,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不可偏離左右。

  33. 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你們行的,你們都要去行,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

申命記 第六章 共 25 節經文

  1. 這是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2. 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

  3. 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神所應許你的。

  4.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5.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6.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

  7. 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8. 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9. 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

  10. 耶和華─你的神領你進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給你的地。那裡有城邑,又大又美,非你所建造的;

  11. 有房屋,裝滿各樣美物,非你所裝滿的;有鑿成的水井,非你所鑿成的;還有葡萄園、橄欖園,非你所栽種的;你吃了而且飽足。

  12. 那時你要謹慎,免得你忘記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耶和華。

  13. 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事奉他,指著他的名起誓。

  14. 不可隨從別神,就是你們四圍國民的神;

  15. 因為在你們中間的耶和華─你神是忌邪的神,惟恐耶和華─你神的怒氣向你發作,就把你從地上除滅。

  16. 你們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神,像你們在瑪撒那樣試探他。

  17. 要留意遵守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誡命、法度、律例。

  18. 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看為善的,你都要遵行,使你可以享福,並可以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的那美地,

  19. 照耶和華所說的,從你面前攆出你的一切仇敵。

  20. 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耶和華─我們神吩咐你們的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什麼意思呢?

  21. 你就告訴你的兒子說:我們在埃及作過法老的奴僕;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22. 在我們眼前,將重大可怕的神蹟奇事施行在埃及地和法老並他全家的身上,

  23. 將我們從那裡領出來,要領我們進入他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把這地賜給我們。

  24. 耶和華又吩咐我們遵行這一切律例,要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使我們常得好處,蒙他保全我們的生命,像今日一樣。

  25. 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神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

申命記 第七章 共 26 節經文

  1. 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國的民,都比你強大。

  2. 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

  3. 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4. 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

  5. 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

  6.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7. 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

  8. 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

  9. 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實的神;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

  10. 向恨他的人當面報應他們,將他們滅絕。凡恨他的人必報應他們,決不遲延。

  11. 所以,你要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律例、典章。

  12. 你們果然聽從這些典章,謹守遵行,耶和華─你神就必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約,施慈愛。

  13. 他必愛你,賜福與你,使你人數增多,也必在他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給你的地上賜福與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並你的五穀、新酒,和油,以及牛犢、羊羔。

  14. 你必蒙福勝過萬民;你們的男女沒有不能生養的,牲畜也沒有不能生育的。

  15. 耶和華必使一切的病症離開你;你所知道埃及各樣的惡疾,他不加在你身上,只加在一切恨你的人身上。

  16. 耶和華─你神所要交給你的一切人民,你要將他們除滅;你眼不可顧惜他們。你也不可事奉他們的神,因這必成為你的網羅。

  17. 你若心裡說,這些國的民比我更多,我怎能趕出他們呢?

  18. 你不要懼怕他們,要牢牢記念耶和華─你神向法老和埃及全地所行的事,

  19. 就是你親眼所看見的大試驗、神蹟、奇事,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都是耶和華─你神領你出來所用的。耶和華─你神必照樣待你所懼怕的一切人民。

  20. 並且耶和華─你神必打發黃蜂飛到他們中間,直到那剩下而藏躲的人從你面前滅亡。

  21. 你不要因他們驚恐,因為耶和華─你神在你們中間是大而可畏的神。

  22. 耶和華─你神必將這些國的民從你面前漸漸趕出;你不可把他們速速滅盡,恐怕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

  23. 耶和華─你神必將他們交給你,大大的擾亂他們,直到他們滅絕了;

  24. 又要將他們的君王交在你手中,你就使他們的名從天下消滅。必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直到你將他們滅絕了。

  25. 他們雕刻的神像,你們要用火焚燒;其上的金銀,你不可貪圖,也不可收取,免得你因此陷入網羅;這原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26. 可憎的物,你不可帶進家去;不然,你就成了當毀滅的,與那物一樣。你要十分厭惡,十分憎嫌,因為這是當毀滅的物。

申命記 第八章 共 20 節經文

  1. 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你們要謹守遵行,好叫你們存活,人數增多,且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的那地。

  2. 你也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在曠野引導你這四十年,是要苦煉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

  3. 他苦煉你,任你飢餓,將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4. 這四十年,你的衣服沒有穿破,你的腳也沒有腫。

  5. 你當心裡思想,耶和華─你神管教你,好像人管教兒子一樣。

  6. 你要謹守耶和華─你神的誡命,遵行他的道,敬畏他。

  7. 因為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美地,那地有河,有泉,有源,從山谷中流出水來。

  8. 那地有小麥、大麥、葡萄樹、無花果樹、石榴樹、橄欖樹,和蜜。

  9. 你在那地不缺食物,一無所缺。那地的石頭是鐵,山內可以挖銅。

  10. 你吃得飽足,就要稱頌耶和華─你的神,因他將那美地賜給你了。

  11. 你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的神,不守他的誡命、典章、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12. 恐怕你吃得飽足,建造美好的房屋居住,

  13. 你的牛羊加多,你的金銀增添,並你所有的全都加增,

  14. 你就心高氣傲,忘記耶和華─你的神,就是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

  15. 引你經過那大而可怕的曠野,那裡有火蛇、蠍子、乾旱無水之地。他曾為你使水從堅硬的磐石中流出來,

  16. 又在曠野將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是要苦煉你,試驗你,叫你終久享福;

  17. 恐怕你心裡說:這貨財是我力量、我能力得來的。

  18. 你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他給你的,為要堅定他向你列祖起誓所立的約,像今日一樣。

  19. 你若忘記耶和華─你的神,隨從別神,事奉敬拜,你們必定滅亡;這是我今日警戒你們的。

  20. 耶和華在你們面前怎樣使列國的民滅亡,你們也必照樣滅亡,因為你們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話。

申命記 第九章 共 29 節經文

  1. 以色列啊,你當聽!你今日要過約但河,進去趕出比你強大的國民,得著廣大堅固、高得頂天的城邑。

  2. 那民是亞衲族的人,又大又高,是你所知道的;也曾聽見有人指著他們說:誰能在亞衲族人面前站立得住呢?

  3. 你今日當知道,耶和華─你的神在你前面過去,如同烈火,要滅絕他們,將他們制伏在你面前。這樣,你就要照耶和華所說的趕出他們,使他們速速滅亡。

  4. 耶和華─你的神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攆出以後,你心裡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

  5. 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裡正直,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又因耶和華要堅定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應許的話。

  6. 你當知道,耶和華─你神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你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

  7. 你當記念不忘,你在曠野怎樣惹耶和華─你神發怒。自從你出了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你們來到這地方,你們時常悖逆耶和華。

  8. 你們在何烈山又惹耶和華發怒;他惱怒你們,要滅絕你們。

  9. 我上了山,要領受兩塊石版,就是耶和華與你們立約的版。那時我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

  10. 耶和華把那兩塊石版交給我,是神用指頭寫的。版上所寫的是照耶和華在大會的日子、在山上、從火中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

  11. 過了四十晝夜,耶和華把那兩塊石版,就是約版,交給我。

  12. 對我說:你起來,趕快下去!因為你從埃及領出來的百姓已經敗壞了自己;他們快快地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為自己鑄成了偶像。

  13. 耶和華又對我說:我看這百姓是硬著頸項的百姓。

  14. 你且由著我,我要滅絕他們,將他們的名從天下塗抹,使你的後裔比他們成為更大更強的國。

  15. 於是我轉身下山,山被火燒著,兩塊約版在我兩手之中。

  16. 我一看見你們得罪了耶和華─你們的神,鑄成了牛犢,快快地偏離了耶和華所吩咐你們的道,

  17. 我就把那兩塊版從我手中扔下去,在你們眼前摔碎了。

  18. 因你們所犯的一切罪,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我就像從前俯伏在耶和華面前四十晝夜,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

  19. 我因耶和華向你們大發烈怒,要滅絕你們,就甚害怕;但那次耶和華又應允了我。

  20. 耶和華也向亞倫甚是發怒,要滅絕他;那時我又為亞倫祈禱。

  21. 我把那叫你們犯罪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又搗碎磨得很細,以致細如灰塵,我就把這灰塵撒在從山上流下來的溪水中。

  22. 你們在他備拉、瑪撒、基博羅哈他瓦又惹耶和華發怒。

  23. 耶和華打發你們離開加低斯巴尼亞,說:你們上去得我所賜給你們的地。那時你們違背了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不信服他,不聽從他的話。

  24. 自從我認識你們以來,你們常常悖逆耶和華。

  25. 我因耶和華說要滅絕你們,就在耶和華面前照舊俯伏四十晝夜。

  26. 我祈禱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不要滅絕你的百姓。他們是你的產業,是你用大力救贖的,用大能從埃及領出來的。

  27. 求你記念你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不要想念這百姓的頑梗、邪惡、罪過,

  28. 免得你領我們出來的那地之人說,耶和華因為不能將這百姓領進他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他們,所以領他們出去,要在曠野殺他們。

  29. 其實他們是你的百姓,你的產業,是你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領出來的。

申命記 第十章 共 22 節經文

  1. 那時,耶和華吩咐我說:你要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上山到我這裡來,又要做一木櫃。

  2. 你先前摔碎的那版,其上的字我要寫在這版上;你要將這版放在櫃中。

  3. 於是我用皂莢木做了一櫃,又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手裡拿這兩塊版上山去了。

  4. 耶和華將那大會之日、在山上從火中所傳與你們的十條誡,照先前所寫的,寫在這版上,將版交給我了。

  5. 我轉身下山,將這版放在我所做的櫃中,現今還在那裡,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我的。

  6. (以色列人從比羅比尼亞干(或作:亞干井)起行,到了摩西拉。亞倫死在那裡,就葬在那裡。他兒子以利亞撒接續他供祭司的職分。

  7. 他們從那裡起行,到了谷歌大,又從谷歌大到了有溪水之地的約巴他。

  8. 那時,耶和華將利未支派分別出來,擡耶和華的約櫃,又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他,奉他的名祝福,直到今日。

  9. 所以利未人在他弟兄中無分無業,耶和華是他的產業,正如耶和華─你神所應許他的。)

  10. 我又像從前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那次耶和華也應允我,不忍將你滅絕。

  11. 耶和華吩咐我說:你起來引導這百姓,使他們進去得我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所賜之地。

  12. 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愛他,盡心盡性事奉他,

  13. 遵守他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為要叫你得福。

  14. 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神。

  15. 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像今日一樣。

  16. 所以你們要將心裡的污穢除掉,不可再硬著頸項。

  17.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他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

  18. 他為孤兒寡婦伸冤,又憐愛寄居的,賜給他衣食。

  19. 所以你們要憐愛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20. 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事奉他,專靠他,也要指著他的名起誓。

  21. 他是你所讚美的,是你的神,為你做了那大而可畏的事,是你親眼所看見的。

  22. 你的列祖七十人下埃及;現在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如同天上的星那樣多。

申命記 第十一章 共 32 節經文

  1. 你要愛耶和華─你的神,常守他的吩咐、律例、典章、誡命。

  2. 你們今日當知道,我本不是和你們的兒女說話;因為他們不知道,也沒有看見耶和華─你們神的管教、威嚴、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

  3. 並他在埃及中向埃及王法老和其全地所行的神蹟奇事;

  4. 也沒有看見他怎樣待埃及的軍兵、車馬,他們追趕你們的時候,耶和華怎樣使紅海的水淹沒他們,將他們滅絕,直到今日,

  5. 並他在曠野怎樣待你們,以致你們來到這地方;

  6. 也沒有看見他怎樣待流便子孫以利押的兒子大坍、亞比蘭,地怎樣在以色列人中間開口,吞了他們和他們的家眷,並帳棚與跟他們的一切活物。

  7. 惟有你們親眼看見耶和華所做的一切大事。

  8. 所以,你們要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使你們膽壯,能以進去,得你們所要得的那地,

  9. 並使你們的日子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的地上得以長久;那是流奶與蜜之地。

  10. 你要進去得為業的那地,本不像你出來的埃及地。你在那裡撒種,用腳澆灌,像澆灌菜園一樣。

  11. 你們要過去得為業的那地乃是有山有谷、雨水滋潤之地,

  12. 是耶和華─你神所眷顧的;從歲首到年終,耶和華─你神的眼目時常看顧那地。

  13. 你們若留意聽從我今日所吩咐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盡心盡性事奉他,

  14. 他(原文是我)必按時降秋雨春雨在你們的地上,使你們可以收藏五穀、新酒和油,

  15. 也必使你吃得飽足,並使田野為你的牲畜長草。

  16. 你們要謹慎,免得心中受迷惑,就偏離正路,去事奉敬拜別神。

  17. 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使天閉塞不下雨,地也不出產,使你們在耶和華所賜給你們的美地上速速滅亡。

  18. 你們要將我這話存在心內,留在意中,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19. 也要教訓你們的兒女,無論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20. 又要寫在房屋的門框上,並城門上,

  21. 使你們和你們子孫的日子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給他們的地上得以增多,如天覆地的日子那樣多。

  22. 你們若留意謹守遵行我所吩咐這一切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行他的道,專靠他,

  23. 他必從你們面前趕出這一切國民,就是比你們更大更強的國民,你們也要得他們的地。

  24. 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都必歸你們;從曠野和利巴嫩,並伯拉大河,直到西海,都要作你們的境界。

  25. 必無一人能在你們面前站立得住;耶和華─你們的神必照他所說的,使懼怕驚恐臨到你們所踏之地的居民。

  26. 看哪,我今日將祝福與咒詛的話都陳明在你們面前。

  27. 你們若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就必蒙福。

  28. 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就必受禍。

  29. 及至耶和華─你的神領你進入要去得為業的那地,你就要將祝福的話陳明在基利心山上,將咒詛的話陳明在以巴路山上。

  30. 這二山豈不是在約但河那邊,日落之處,在住亞拉巴的迦南人之地與吉甲相對,靠近摩利橡樹嗎?

  31. 你們要過約但河,進去得耶和華─你們神所賜你們為業之地,在那地居住。

  32.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一切律例典章。

申命記 第十二章 共 32 節經文

  1. 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

  2. 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都毀壞了;

  3. 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

  4. 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

  5. 但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裡去求問,

  6. 將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奉到那裡。

  7. 在那裡,耶和華─你們神的面前,你們和你們的家屬都可以吃,並且因你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你的神賜福,就都歡樂。

  8. 我們今日在這裡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

  9. 因為你們還沒有到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安息地,所給你的產業。

  10. 但你們過了約但河,得以住在耶和華─你們神使你們承受為業之地,又使你們太平,不被四圍的一切仇敵擾亂,安然居住。

  11. 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向耶和華許願獻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華─你們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

  12. 你們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們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歡樂。

  13. 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

  14. 惟獨耶和華從你那一支派中所選擇的地方,你就要在那裡獻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15. 然而,在你各城裡都可以照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福分,隨心所欲宰牲吃肉;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

  16. 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17. 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頭生的,或是你許願獻的,甘心獻的,或是手中的舉祭,都不可在你城裡吃。

  18. 但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吃,在耶和華─你神所要選擇的地方,你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辦的,在耶和華─你神面前歡樂。

  19. 你要謹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丟棄利未人。

  20. 耶和華─你的神照他所應許擴張你境界的時候,你心裡想要吃肉,說:我要吃肉,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

  21. 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將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羊取些宰了,可以隨心所欲在你城裡吃。

  22. 你吃那肉,要像吃羚羊與鹿一般;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

  23.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原文作生命)與肉同吃。

  24. 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25. 不可吃血。這樣,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

  26. 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和你的還願祭要奉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

  27. 你的燔祭,連肉帶血,都要獻在耶和華─你神的壇上。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華─你神的壇上;平安祭的肉,你自己可以吃。

  28. 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這樣,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永遠享福。

  29. 耶和華─你神將你要去趕出的國民從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們的地居住,

  30. 那時就要謹慎,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

  31. 你不可向耶和華─你的神這樣行,因為他們向他們的神行了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一切事,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獻與他們的神。

  32. 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申命記 第十三章 共 18 節經文

  1. 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做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蹟奇事,

  2. 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他吧。他所顯的神蹟奇事雖有應驗,

  3. 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做夢之人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

  4. 你們要順從耶和華─你們的神,敬畏他,謹守他的誡命,聽從他的話,事奉他,專靠他。

  5. 那先知或是那做夢的既用言語叛逆那領你們出埃及地、救贖你脫離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們的神,要勾引你離開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行的道,你便要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6.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7. 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

  8. 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

  9. 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

  10. 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

  11. 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

  12.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居住的各城中,你若聽人說,有些匪類從你們中間的一座城出來勾引本城的居民,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13. 併於上節。

  14. 你就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你們中間,

  15. 你必要用刀殺那城裡的居民,把城裡所有的,連牲畜,都用刀殺盡。

  16. 你從那城裡所奪的財物都要堆積在街市上,用火將城和其內所奪的財物都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燒盡;那城就永為荒堆,不可再建造。

  17. 那當毀滅的物連一點都不可粘你的手。你要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遵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誡命,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正的事,耶和華就必轉意,不發烈怒,恩待你,憐恤你,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數增多。

  18. 併於上節。

申命記 第十四章 共 29 節經文

  1. 你們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兒女。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將額上剃光。

  2.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3. 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

  4. 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綿羊、山羊、

  5. 鹿、羚羊、麅子、野山羊、麋鹿、黃羊、青羊。

  6. 凡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7. 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兔子、沙番─因為是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8. 豬─因為是分蹄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

  9.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10. 凡無翅無鱗的都不可吃,是與你們不潔淨。

  11. 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

  12. 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

  13. 鸇、小鷹、鷂鷹與其類,

  14. 烏鴉與其類,

  15. 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

  16. 鴞鳥、貓頭鷹、角鴟、

  17. 鵜鶘、禿鵰、鸕鶿、

  18. 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

  19. 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與你們不潔淨,都不可吃。

  20. 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

  21. 凡自死的,你們都不可吃,可以給你城裡寄居的吃,或賣與外人吃,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22. 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

  23. 又要把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

  24. 當耶和華─你神賜福與你的時候,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那路也太長,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裡去,

  25. 你就可以換成銀子,將銀子包起來,拿在手中,往耶和華─你神所要選擇的地方去。

  26. 你用這銀子,隨心所欲,或買牛羊,或買清酒濃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你神的面前吃喝快樂。

  27. 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你不可丟棄他,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

  28.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

  29. 在你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裡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申命記 第十五章 共 23 節經文

  1. 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

  2. 豁免的定例乃是這樣: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

  3. 若借給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討;但借給你弟兄,無論是什麼,你要鬆手豁免了。

  4. 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與你。)

  5. 併於上節。

  6.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照他所應許你的賜福與你。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致向他們借貸;你必管轄許多國民,他們卻不能管轄你。

  7.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

  8. 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

  9. 你要謹慎,不可心裡起惡念,說: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惡眼看你窮乏的弟兄,什麼都不給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於你了。

  10. 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

  11. 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

  12. 你弟兄中,若有一個希伯來男人或希伯來女人被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

  13. 你任他自由的時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

  14. 要從你羊群、禾場、酒醡之中多多地給他;耶和華─你的神怎樣賜福與你,你也要照樣給他。

  15. 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將你救贖;因此,我今日吩咐你這件事。

  16. 他若對你說:我不願意離開你,是因他愛你和你的家,且因在你那裡很好,

  17. 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便永為你的奴僕了。你待婢女也要這樣。

  18. 你任他自由的時候,不可以為難事,因他服事你六年,較比雇工的工價多加一倍了。耶和華─你的神就必在你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19. 你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凡是公的,都要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你的神。牛群中頭生的,不可用他耕地;羊群中頭生的,不可剪毛。

  20. 這頭生的,你和你的家屬,每年要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吃。

  21. 這頭生的若有什麼殘疾,就如瘸腿的、瞎眼的,無論有什麼惡殘疾,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

  22. 可以在你城裡吃;潔淨人與不潔淨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

  23. 只是不可吃他的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申命記 第十六章 共 22 節經文

  1. 你要注意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神守逾越節,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在亞筆月夜間領你出埃及。

  2. 你當在耶和華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從牛群羊群中,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神。

  3. 你吃這祭牲,不可吃有酵的餅;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就是困苦餅─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地─要叫你一生一世記念你從埃及地出來的日子。

  4. 在你四境之內,七日不可見麵酵,頭一日晚上所獻的肉,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5.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中,你不可獻逾越節的祭;

  6. 只當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晚上日落的時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時候,獻逾越節的祭。

  7. 當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把肉烤了吃(烤:或作煮),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帳棚去。

  8. 你要吃無酵餅六日,第七日要向耶和華─你的神守嚴肅會,不可做工。

  9. 你要計算七七日:從你開鐮收割禾稼時算起,共計七七日。

  10. 你要照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福,手裡拿著甘心祭,獻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守七七節。

  11. 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歡樂。

  12.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你要謹守遵行這些律例。

  13. 你把禾場的穀、酒醡的酒收藏以後,就要守住棚節七日。

  14. 守節的時候,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歡樂。

  15. 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你當向耶和華─你的神守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你神在你一切的土產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要賜福與你,你就非常地歡樂。

  16. 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卻不可空手朝見。

  17. 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你神所賜的福分,奉獻禮物。

  18. 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

  19. 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20. 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

  21. 你為耶和華─你的神築壇,不可在壇旁栽什麼樹木作為木偶。

  22. 也不可為自己設立柱像;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恨惡的。

申命記 第十七章 共 20 節經文

  1. 凡有殘疾,或有什麼惡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2. 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諸城中,無論哪座城裡,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他的約,

  3. 去事奉敬拜別神,或拜日頭,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

  4. 有人告訴你,你也聽見了,就要細細地探聽,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

  5. 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用石頭將他打死。

  6.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

  7. 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8.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

  9. 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

  10. 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你必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

  11. 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

  12.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13. 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14. 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

  15.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16.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

  17.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18.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

  19. 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20. 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

申命記 第十八章 共 22 節經文

  1.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2. 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

  3. 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凡獻牛或羊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

  4. 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

  5.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

  6. 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從那裡出來,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

  7. 就要奉耶和華─他神的名事奉,像他眾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一樣。

  8. 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還要得一分祭物與他們同吃。

  9. 你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著行。

  10.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

  11. 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

  12. 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13.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

  14. 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

  15.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16.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求耶和華─你神一切的話,說:求你不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神的聲音,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

  17. 耶和華就對我說:他們所說的是。

  18.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20.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21. 你心裡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

  22.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申命記 第十九章 共 21 節經文

  1. 耶和華─你神將列國之民剪除的時候,耶和華─你神也將他們的地賜給你,你接著住他們的城邑並他們的房屋,

  2. 就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分定三座城。

  3. 要將耶和華─你神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段;又要預備道路,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去。

  4. 誤殺人的逃到那裡可以存活,定例乃是這樣:凡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

  5. 就如人與鄰舍同入樹林砍伐樹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樹木,不料,斧頭脫了把,飛落在鄰舍身上,以致於死,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

  6. 免得報血仇的,心中火熱追趕他,因路遠就追上,將他殺死;其實他不該死,因為他與被殺的素無仇恨。

  7. 所以我吩咐你說,要分定三座城。

  8. 耶和華─你神若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擴張你的境界,將所應許賜你列祖的地全然給你,

  9. 你若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這一切誡命,愛耶和華─你的神,常常遵行他的道,就要在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

  10. 免得無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流血的罪就歸於你。

  11. 若有人恨他的鄰舍,埋伏著起來擊殺他,以致於死,便逃到這些城的一座城,

  12. 本城的長老就要打發人去,從那裡帶出他來,交在報血仇的手中,將他治死。

  13. 你眼不可顧惜他,卻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

  14.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

  15. 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

  16. 若有凶惡的見證人起來,見證某人作惡,

  17. 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並審判官面前,

  18. 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以假見證陷害弟兄,

  19. 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20. 別人聽見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

  21. 你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申命記 第二十章 共 20 節經文

  1.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看見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不要怕他們,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神與你同在。

  2. 你們將要上陣的時候,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

  3. 說: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你們今日將要與仇敵爭戰,不要膽怯,不要懼怕戰兢,也不要因他們驚恐;

  4.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與你們同去,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拯救你們。

  5. 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誰建造房屋,尚未奉獻,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奉獻。

  6. 誰種葡萄園,尚未用所結的果子,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用。

  7. 誰聘定了妻,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娶。

  8. 官長又要對百姓宣告說:誰懼怕膽怯,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和他一樣。

  9. 官長對百姓宣告完了,就當派軍長率領他們。

  10. 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

  11. 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裡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

  12. 若不肯與你和好,反要與你打仗,你就要圍困那城。

  13. 耶和華─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

  14. 惟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

  15. 離你甚遠的各城,不是這些國民的城,你都要這樣待他。

  16. 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

  17. 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

  18. 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

  19. 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間的樹木豈是人,叫你蹧蹋嗎?

  20. 惟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砍伐,用以修築營壘,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直到攻塌了。

申命記 第二十一章 共 23 節經文

  1.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若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

  2. 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從被殺的人那裡量起,直量到四圍的城邑,

  3. 看哪城離被殺的人最近,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

  4. 把母牛犢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

  5. 祭司利未的子孫要近前來;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揀選了他們事奉他,奉耶和華的名祝福,所有爭訟毆打的事都要憑他們判斷。

  6. 那城的眾長老,就是離被殺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頸項的母牛犢以上洗手,

  7. 禱告(原文作回答)說: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

  8. 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贖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這樣,流血的罪必得赦免。

  9. 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

  10.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交在你手中,你就擄了他們去。

  11. 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他,要娶他為妻,

  12. 就可以領他到你家裡去;他便要剃頭髮,修指甲,

  13.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可以與他同房。你作他的丈夫,他作你的妻子。

  14. 後來你若不喜悅他,就要由他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他,也不可當婢女待他,因為你玷污了他。

  15. 人若有二妻,一為所愛,一為所惡,所愛的、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

  16. 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

  17. 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

  18.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

  19. 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

  20. 對長老說: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不聽從我們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

  21. 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

  22. 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

  23. 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

申命記 第二十二章 共 30 節經文

  1.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他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

  2. 你弟兄若離你遠,或是你不認識他,就要牽到你家去,留在你那裡,等你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

  3. 你的弟兄無論失落什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

  4.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拉起來。

  5.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6. 你若路上遇見鳥窩,或在樹上或在地上,裡頭有雛或有蛋,母鳥伏在雛上或在蛋上,你不可連母帶雛一併取去。

  7. 總要放母,只可取雛,這樣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長久。

  8. 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杆,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流血的罪就歸於你家。

  9. 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裡,免得你撒種所結的和葡萄園的果子都要充公。

  10. 不可並用牛、驢耕地。

  11. 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攙雜料做的衣服。

  12. 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做繸子。

  13. 人若娶妻,與他同房之後恨惡他,

  14. 信口說他,將醜名加在他身上,說:我娶了這女子,與他同房,見他沒有貞潔的憑據;

  15. 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裡。

  16. 女子的父親要對長老說:我將我的女兒給這人為妻,他恨惡他,

  17. 信口說他,說:我見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其實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

  18. 本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懲治他,

  19. 並要罰他一百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為他將醜名加在以色列的一個處女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終身不可休他。

  20. 但這事若是真的,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

  21. 就要將女子帶到他父家的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他打死;因為他在父家行了淫亂,在以色列中做了醜事。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22. 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就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23. 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裡遇見他,與他行淫,

  24. 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頭打死─女子是因為雖在城裡卻沒有喊叫;男子是因為玷污別人的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25.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強與他行淫,只要將那男子治死。

  26. 但不可辦女子;他本沒有該死的罪,這事就類乎人起來攻擊鄰舍,將他殺了一樣。

  27. 因為男子是在田野遇見那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並無人救他。

  28. 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他,與他行淫,被人看見,

  29. 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他為妻,終身不可休他。

  30. 人不可娶繼母為妻;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

申命記 第二十三章 共 25 節經文

  1. 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2. 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3. 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4. 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他們雇了米所波大米的毘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

  5. 然而耶和華─你的神不肯聽從巴蘭,卻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愛你。

  6. 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

  7. 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不可憎惡埃及人,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

  8. 他們第三代子孫可以入耶和華的會。

  9. 你出兵攻打仇敵,就要遠避諸惡。

  10. 你們中間,若有人夜間偶然夢遺,不潔淨,就要出到營外,不可入營;

  11. 到傍晚的時候,他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營。

  12. 你在營外也該定出一個地方作為便所。

  13. 在你器械之中當預備一把鍬,你出營外便溺以後,用以鏟土,轉身掩蓋。

  14.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常在你營中行走,要救護你,將仇敵交給你,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免得他見你那裡有污穢,就離開你。

  15. 若有奴僕脫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裡,你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

  16. 他必在你那裡與你同住,在你的城邑中,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你不可欺負他。

  17. 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

  18. 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原文作狗)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19. 你借給你弟兄的,或是錢財或是糧食,無論什麼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

  20. 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所去得為業的地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21. 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

  22. 你若不許願,倒無罪。

  23. 你嘴裡所出的,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要照你向耶和華─你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

  24. 你進了鄰舍的葡萄園,可以隨意吃飽了葡萄,只是不可裝在器皿中。

  25. 你進了鄰舍站著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鐮刀割取禾稼。

申命記 第二十四章 共 22 節經文

  1. 人若娶妻以後,見他有什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他,就可以寫休書交在他手中,打發他離開夫家。

  2. 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

  3. 後夫若恨惡他,寫休書交在他手中,打發他離開夫家,或是娶他為妻的後夫死了,

  4. 打發他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他為妻,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不可使耶和華─你神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

  5. 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也不可託他辦理什麼公事,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6. 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作當頭,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當頭。

  7. 若遇見人拐帶以色列中的一個弟兄,當奴才待他,或是賣了他,那拐帶人的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8. 在大痲瘋的災病上,你們要謹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意遵行。我怎樣吩咐他們,你們要怎樣遵行。

  9. 當記念出埃及後,在路上,耶和華─你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

  10. 你借給鄰舍,不拘是什麼,不可進他家拿他的當頭。

  11. 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當頭拿出來交給你。

  12. 他若是窮人,你不可留他的當頭過夜。

  13. 日落的時候,總要把當頭還他,使他用那件衣服蓋著睡覺,他就為你祝福;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就是你的義了。

  14. 困苦窮乏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裡寄居的,你不可欺負他。

  15. 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

  16. 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

  17. 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

  18. 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從那裡將你救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

  19. 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20. 你打橄欖樹,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

  21. 你摘葡萄園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

  22.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

申命記 第二十五章 共 19 節經文

  1. 人若有爭訟,來聽審判,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定惡人有罪。

  2. 惡人若該受責打,審判官就要叫他當面伏在地上,按著他的罪照數責打。

  3. 只可打他四十下,不可過數;若過數,便是輕賤你的弟兄了。

  4. 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

  5.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他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他為妻,與他同房。

  6. 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

  7. 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門長老那裡,說: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興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給我盡弟兄的本分。

  8. 本城的長老就要召那人來問他,他若執意說:我不願意娶他,

  9. 他哥哥的妻就要當著長老到那人的跟前,脫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說:凡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

  10. 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

  11. 若有二人爭鬥,這人的妻近前來,要救他丈夫脫離那打他丈夫之人的手,抓住那人的下體,

  12. 就要砍斷婦人的手,眼不可顧惜他。

  13. 你囊中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法碼。

  14. 你家裡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升斗。

  15. 當用對準公平的法碼,公平的升斗。這樣,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你的日子就可以長久。

  16. 因為行非義之事的人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17. 你要記念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亞瑪力人在路上怎樣待你。

  18. 他們在路上遇見你,趁你疲乏困倦擊殺你儘後邊軟弱的人,並不敬畏神。

  19. 所以耶和華─你神使你不被四圍一切的仇敵擾亂,在耶和華─你神賜你為業的地上得享平安。那時,你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塗抹了,不可忘記。

申命記 第二十六章 共 19 節經文

  1. 你進去得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居住,

  2. 就要從耶和華─你神賜你的地上將所收的各種初熟的土產取些來,盛在筐子裡,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去,

  3. 見當時作祭司的,對他說:我今日向耶和華─你神明認,我已來到耶和華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我們的地。

  4. 祭司就從你手裡取過筐子來,放在耶和華─你神的壇前。

  5. 你要在耶和華─你神面前說:我祖原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下到埃及寄居。他人口稀少,在那裡卻成了又大又強、人數很多的國民。

  6. 埃及人惡待我們,苦害我們,將苦工加在我們身上。

  7. 於是我們哀求耶和華─我們列祖的神,耶和華聽見我們的聲音,看見我們所受的困苦、勞碌、欺壓,

  8. 他就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與神蹟奇事,領我們出了埃及,

  9. 將我們領進這地方,把這流奶與蜜之地賜給我們。

  10. 耶和華啊,現在我把你所賜給我地上初熟的土產奉了來。隨後你要把筐子放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向耶和華─你的神下拜。

  11. 你和利未人,並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要因耶和華─你神所賜你和你家的一切福分歡樂。

  12. 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要分給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

  13. 你又要在耶和華─你神面前說:我已將聖物從我家裡拿出來,給了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命令。你的命令我都沒有違背,也沒有忘記。

  14. 我守喪的時候,沒有吃這聖物;不潔淨的時候,也沒有拿出來,又沒有為死人送去。我聽從了耶和華─我神的話,都照你所吩咐的行了。

  15. 求你從天上、你的聖所垂看,賜福給你的百姓以色列與你所賜給我們的地,就是你向我們列祖起誓賜我們流奶與蜜之地。

  16. 耶和華─你的神今日吩咐你行這些律例典章,所以你要盡心盡性謹守遵行。

  17. 你今日認耶和華為你的神,應許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典章,聽從他的話。

  18. 耶和華今日照他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他的子民,使你謹守他的一切誡命,

  19. 又使你得稱讚、美名、尊榮,超乎他所造的萬民之上,並照他所應許的使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

申命記 第二十七章 共 26 節經文

  1. 摩西和以色列的眾長老吩咐百姓說:你們要遵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

  2. 你們過約但河,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給你的地,當天要立起幾塊大石頭,墁上石灰,

  3. 把這律法的一切話寫在石頭上。你過了河,可以進入耶和華─你神所賜你流奶與蜜之地,正如耶和華─你列祖之神所應許你的。

  4. 你們過了約但河,就要在以巴路山上照我今日所吩咐的,將這些石頭立起來,墁上石灰。

  5. 在那裡要為耶和華─你的神築一座石壇;在石頭上不可動鐵器。

  6. 要用沒有鑿過的石頭築耶和華─你神的壇,在壇上要將燔祭獻給耶和華─你的神。

  7. 又要獻平安祭,且在那裡吃,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歡樂。

  8. 你要將這律法的一切話明明的寫在石頭上。

  9. 摩西和祭司利未人曉諭以色列眾人說:以色列啊,要默默靜聽。你今日成為耶和華─你神的百姓了。

  10. 所以要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遵行他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11. 當日,摩西囑咐百姓說:

  12. 你們過了約但河,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約瑟、便雅憫六個支派的人都要站在基利心山上為百姓祝福。

  13. 流便、迦得、亞設、西布倫、但、拿弗他利六個支派的人都要站在以巴路山上宣布咒詛。

  14. 利未人要向以色列眾人高聲說:

  15. 有人製造耶和華所憎惡的偶像,或雕刻,或鑄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設立,那人必受咒詛!百姓都要答應說:阿們!

  16. 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17. 挪移鄰舍地界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18. 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19. 向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0. 與繼母行淫的,必受咒詛!因為掀開他父親的衣襟。百姓都要說:阿們!

  21. 與獸淫合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2. 與異母同父,或異父同母的姊妹行淫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3. 與岳母行淫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4. 暗中殺人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5. 受賄賂害死無辜之人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6. 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命記 第二十八章 共 68 節經文

  1. 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

  2. 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這以下的福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

  3. 你在城裡必蒙福,在田間也必蒙福。

  4. 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牲畜所下的,以及牛犢、羊羔,都必蒙福。

  5. 你的筐子和你的摶麵盆都必蒙福。

  6. 你出也蒙福,入也蒙福。

  7. 仇敵起來攻擊你,耶和華必使他們在你面前被你殺敗;他們從一條路來攻擊你,必從七條路逃跑。

  8. 在你倉房裡,並你手所辦的一切事上,耶和華所命的福必臨到你。耶和華─你神也要在所給你的地上賜福與你。

  9. 你若謹守耶和華─你神的誡命,遵行他的道,他必照著向你所起的誓立你作為自己的聖民。

  10. 天下萬民見你歸在耶和華的名下,就要懼怕你。

  11. 你在耶和華向你列祖起誓應許賜你的地上,他必使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所產的,都綽綽有餘。

  12. 耶和華必為你開天上的府庫,按時降雨在你的地上。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致向他們借貸。

  13. 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謹守遵行,不偏左右,也不隨從事奉別神,耶和華就必使你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

  14. 併於上節。

  15. 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

  16. 你在城裡必受咒詛,在田間也必受咒詛。

  17. 你的筐子和你的摶麵盆都必受咒詛。

  18. 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以及牛犢、羊羔,都必受咒詛。

  19. 你出也受咒詛,入也受咒詛。

  20. 耶和華因你行惡離棄他,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使咒詛、擾亂、責罰臨到你,直到你被毀滅,速速地滅亡。

  21. 耶和華必使瘟疫貼在你身上,直到他將你從所進去得為業的地上滅絕。

  22. 耶和華要用癆病、熱病、火症、瘧疾、刀劍、旱風(或作:乾旱)、霉爛攻擊你。這都要追趕你,直到你滅亡。

  23. 你頭上的天要變為銅,腳下的地要變為鐵。

  24. 耶和華要使那降在你地上的雨變為塵沙,從天臨在你身上,直到你滅亡。

  25. 耶和華必使你敗在仇敵面前,你從一條路去攻擊他們,必從七條路逃跑。你必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

  26. 你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走獸作食物,並無人鬨趕。

  27. 耶和華必用埃及人的瘡並痔瘡、牛皮癬與疥攻擊你,使你不能醫治。

  28. 耶和華必用癲狂、眼瞎、心驚攻擊你。

  29. 你必在午間摸索,好像瞎子在暗中摸索一樣。你所行的必不亨通,時常遭遇欺壓、搶奪,無人搭救。

  30. 你聘定了妻,別人必與他同房;你建造房屋,不得住在其內;你栽種葡萄園,也不得用其中的果子。

  31. 你的牛在你眼前宰了,你必不得吃他的肉;你的驢在你眼前被搶奪,不得歸還;你的羊歸了仇敵,無人搭救。

  32. 你的兒女必歸與別國的民;你的眼目終日切望,甚至失明,你手中無力拯救。

  33. 你的土產和你勞碌得來的,必被你所不認識的國民吃盡。你時常被欺負,受壓制,

  34. 甚至你因眼中所看見的,必致瘋狂。

  35. 耶和華必攻擊你,使你膝上腿上,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無法醫治。

  36. 耶和華必將你和你所立的王領到你和你列祖素不認識的國去;在那裡你必事奉木頭石頭的神。

  37. 你在耶和華領你到的各國中,要令人驚駭、笑談、譏誚。

  38. 你帶到田間的種子雖多,收進來的卻少,因為被蝗蟲吃了。

  39. 你栽種、修理葡萄園,卻不得收葡萄,也不得喝葡萄酒,因為被蟲子吃了。

  40. 你全境有橄欖樹,卻不得其油抹身,因為樹上的橄欖不熟自落了。

  41. 你生兒養女,卻不算是你的,因為必被擄去。

  42. 你所有的樹木和你地裡的出產必被蝗蟲所吃。

  43. 在你中間寄居的,必漸漸上升,比你高而又高;你必漸漸下降,低而又低。

  44. 他必借給你,你卻不能借給他;他必作首,你必作尾。

  45. 這一切咒詛必追隨你,趕上你,直到你滅亡;因為你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遵守他所吩咐的誡命律例。

  46. 這些咒詛必在你和你後裔的身上成為異蹟奇事,直到永遠!

  47. 因為你富有的時候,不歡心樂意地事奉耶和華─你的神,

  48. 所以你必在飢餓、乾渴、赤露、缺乏之中事奉耶和華所打發來攻擊你的仇敵。他必把鐵軛加在你的頸項上,直到將你滅絕。

  49. 耶和華要從遠方、地極帶一國的民,如鷹飛來攻擊你。這民的言語,你不懂得。

  50. 這民的面貌凶惡,不顧恤年老的,也不恩待年少的。

  51. 他們必吃你牲畜所下的和你地土所產的,直到你滅亡。你的五穀、新酒,和油,以及牛犢、羊羔,都不給你留下,直到將你滅絕。

  52. 他們必將你困在你各城裡,直到你所倚靠、高大堅固的城牆都被攻塌。他們必將你困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遍地的各城裡。

  53. 你在仇敵圍困窘迫之中,必吃你本身所生的,就是耶和華─你神所賜給你的兒女之肉。

  54. 你們中間,柔弱嬌嫩的人必惡眼看他弟兄和他懷中的妻,並他餘剩的兒女;

  55. 甚至在你受仇敵圍困窘迫的城中,他要吃兒女的肉,不肯分一點給他的親人,因為他一無所剩。

  56. 你們中間,柔弱嬌嫩的婦人,是因嬌嫩柔弱不肯把腳踏地的,必惡眼看他懷中的丈夫和他的兒女。

  57. 他兩腿中間出來的嬰孩與他所要生的兒女,他因缺乏一切就要在你受仇敵圍困窘迫的城中將他們暗暗地吃了。

  58. 這書上所寫律法的一切話是叫你敬畏耶和華─你神可榮可畏的名。你若不謹守遵行,耶和華就必將奇災,就是至大至長的災,至重至久的病,加在你和你後裔的身上,

  59. 併於上節。

  60. 也必使你所懼怕、埃及人的病都臨到你,貼在你身上,

  61. 又必將沒有寫在這律法書上的各樣疾病、災殃降在你身上,直到你滅亡。

  62. 你們先前雖然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卻因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所剩的人數就稀少了。

  63. 先前耶和華怎樣喜悅善待你們,使你們眾多,也要照樣喜悅毀滅你們,使你們滅亡;並且你們從所要進去得的地上必被拔除。

  64. 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從地這邊到地那邊,你必在那裡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認識、木頭石頭的神。

  65. 在那些國中,你必不得安逸,也不得落腳之地;耶和華卻使你在那裡心中跳動,眼目失明,精神消耗。

  66. 你的性命必懸懸無定;你晝夜恐懼,自料性命難保。

  67. 你因心裡所恐懼的,眼中所看見的,早晨必說,巴不得到晚上才好;晚上必說,巴不得到早晨才好。

  68. 耶和華必使你坐船回埃及去,走我曾告訴你不得再見的路;在那裡你必賣己身與仇敵作奴婢,卻無人買。

申命記 第二十九章 共 29 節經文

  1. 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地吩咐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話,是在他和他們於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

  2. 摩西召了以色列眾人來,對他們說:耶和華在埃及地,在你們眼前向法老和他眾臣僕,並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們都看見了,

  3. 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試驗和神蹟,並那些大奇事。

  4. 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

  5. 我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你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

  6. 你們沒有吃餅,也沒有喝清酒濃酒。這要使你們知道,耶和華是你們的神。

  7. 你們來到這地方,希實本王西宏、巴珊王噩都出來與我們交戰,我們就擊殺了他們,

  8. 取了他們的地給流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為業。

  9.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好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

  10. 今日,你們的首領、族長(原文作支派)、長老、官長、以色列的男丁,你們的妻子兒女,和營中寄居的,以及為你們劈柴挑水的人,都站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

  11. 併於上節。

  12. 為要你順從耶和華─你神今日與你所立的約,向你所起的誓。

  13. 這樣,他要照他向你所應許的話,又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起的誓,今日立你作他的子民,他作你的神。

  14. 我不但與你們立這約,起這誓,

  15. 凡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我們神面前的,並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我也與他們立這約,起這誓。

  16. 我們曾住過埃及地,也從列國經過;這是你們知道的。

  17. 你們也看見他們中間可憎之物,並他們木、石、金、銀的偶像。

  18. 惟恐你們中間,或男或女,或族長或支派長,今日心裡偏離耶和華─我們的神,去事奉那些國的神;又怕你們中間有惡根生出苦菜和茵蔯來,

  19. 聽見這咒詛的話,心裡仍是自誇說:我雖然行事心裡頑梗,連累眾人,卻還是平安。

  20. 耶和華必不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如煙冒出,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加在他身上。耶和華又要從天下塗抹他的名,

  21. 也必照著寫在律法書上、約中的一切咒詛將他從以色列眾支派中分別出來,使他受禍。

  22. 你們的後代,就是以後興起來的子孫,和遠方來的外人,看見這地的災殃,並耶和華所降與這地的疾病,

  23. 又看見遍地有硫磺,有鹽鹵,有火跡,沒有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不生長─好像耶和華在忿怒中所傾覆的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一樣─

  24. 所看見的人,連萬國人,都必問說:耶和華為何向此地這樣行呢?這樣大發烈怒是什麼意思呢?

  25. 人必回答說:是因這地的人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

  26. 去事奉敬拜素不認識的別神,是耶和華所未曾給他們安排的。

  27. 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這地發作,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

  28. 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像今日一樣。

  29. 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申命記 第三十章 共 20 節經文

  1. 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神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裡追念祝福的話;

  2. 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他的話;

  3. 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耶和華─你的神要回轉過來,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

  4. 你被趕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華─你的神也必從那裡將你招聚回來。

  5. 耶和華─你的神必領你進入你列祖所得的地,使你可以得著;又必善待你,使你的人數比你列祖眾多。

  6. 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

  7. 耶和華─你的神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

  8. 你必歸回,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9. 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他必使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並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產的,都綽綽有餘;因為耶和華必再喜悅你,降福與你,像從前喜悅你列祖一樣。

  10. 併於上節。

  11.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

  12. 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3. 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4. 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

  15. 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

  16. 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

  17. 倘若你心裡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

  18. 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但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

  19.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20. 且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

申命記 第三十一章 共 30 節經文

  1. 摩西去告訴以色列眾人

  2. 說:我現在一百二十歲了,不能照常出入;耶和華也曾對我說:你必不得過這約但河。

  3. 耶和華─你們的神必引導你們過去,將這些國民在你們面前滅絕,你們就得他們的地。約書亞必引導你們過去,正如耶和華所說的。

  4. 耶和華必待他們,如同從前待他所滅絕的亞摩利二王西宏與噩以及他們的國一樣。

  5. 耶和華必將他們交給你們;你們要照我所吩咐的一切命令待他們。

  6. 你們當剛強壯膽,不要害怕,也不要畏懼他們,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和你同去。他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7. 摩西召了約書亞來,在以色列眾人眼前對他說:你當剛強壯膽!因為,你要和這百姓一同進入耶和華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所賜之地;你也要使他們承受那地為業。

  8. 耶和華必在你前面行;他必與你同在,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

  9. 摩西將這律法寫出來,交給擡耶和華約櫃的祭司利未子孫和以色列的眾長老。

  10. 摩西吩咐他們說:每逢七年的末一年,就在豁免年的定期住棚節的時候,

  11. 以色列眾人來到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那時,你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將這律法念給他們聽。

  12. 要招聚他們男、女、孩子,並城裡寄居的,使他們聽,使他們學習,好敬畏耶和華─你們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的一切話,

  13. 也使他們未曾曉得這律法的兒女得以聽見,學習敬畏耶和華─你們的神,在你們過約但河要得為業之地,存活的日子,常常這樣行。

  14.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的死期臨近了;要召約書亞來,你們二人站在會幕裡,我好囑咐他。於是摩西和約書亞去站在會幕裡。

  15. 耶和華在會幕裡雲柱中顯現,雲柱停在會幕門以上。

  16. 耶和華又對摩西說:你必和你列祖同睡。這百姓要起來,在他們所要去的地上,在那地的人中,隨從外邦神行邪淫,離棄我,違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

  17. 那時,我的怒氣必向他們發作;我也必離棄他們,掩面不顧他們,以致他們被吞滅,並有許多的禍患災難臨到他們。那日他們必說:這些禍患臨到我們,豈不是因我們的神不在我們中間嗎?

  18. 那時,因他們偏向別神所行的一切惡,我必定掩面不顧他們。

  19. 現在你要寫一篇歌,教導以色列人,傳給他們,使這歌見證他們的不是;

  20. 因為我將他們領進我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那流奶與蜜之地,他們在那裡吃得飽足,身體肥胖,就必偏向別神,事奉他們,藐視我,背棄我的約。

  21. 那時,有許多禍患災難臨到他們,這歌必在他們面前作見證,他們後裔的口中必念誦不忘。我未領他們到我所起誓應許之地以先,他們所懷的意念我都知道了。

  22. 當日摩西就寫了一篇歌,教導以色列人。

  23. 耶和華囑咐嫩的兒子約書亞說:你當剛強壯膽,因為你必領以色列人進我所起誓應許他們的地;我必與你同在。

  24. 摩西將這律法的話寫在書上,及至寫完了,

  25. 就吩咐擡耶和華約櫃的利未人說:

  26. 將這律法書放在耶和華─你們神的約櫃旁,可以在那裡見證以色列人的不是;

  27. 因為我知道你們是悖逆的,是硬著頸項的。我今日還活著與你們同在,你們尚且悖逆耶和華,何況我死後呢?

  28. 你們要將你們支派的眾長老和官長都招聚了來,我好將這些話說與他們聽,並呼天喚地見證他們的不是。

  29. 我知道我死後,你們必全然敗壞,偏離我所吩咐你們的道,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以手所做的惹他發怒;日後必有禍患臨到你們。

  30. 摩西將這一篇歌的話都說與以色列全會眾聽。

申命記 第三十二章 共 52 節經文

  1. 諸天哪,側耳,我要說話;願地也聽我口中的言語。

  2. 我的教訓要淋漓如雨;我的言語要滴落如露,如細雨降在嫩草上,如甘霖降在菜蔬中。

  3. 我要宣告耶和華的名;你們要將大德歸與我們的神。

  4. 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全;他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

  5. 這乖僻彎曲的世代向他行事邪僻;有這弊病就不是他的兒女。

  6. 愚昧無知的民哪,你們這樣報答耶和華嗎?他豈不是你的父、將你買來的嗎?他是製造你、建立你的。

  7. 你當追想上古之日,思念歷代之年;問你的父親,他必指示你;問你的長者,他必告訴你。

  8. 至高者將地業賜給列邦,將世人分開,就照以色列人的數目立定萬民的疆界。

  9. 耶和華的分本是他的百姓;他的產業本是雅各。

  10. 耶和華遇見他在曠野─荒涼野獸吼叫之地,就環繞他,看顧他,保護他,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

  11. 又如鷹攪動巢窩,在雛鷹以上兩翅搧展,接取雛鷹,背在兩翼之上。

  12. 這樣,耶和華獨自引導他,並無外邦神與他同在。

  13. 耶和華使他乘駕地的高處,得吃田間的土產;又使他從磐石中咂蜜,從堅石中吸油;

  14. 也吃牛的奶油,羊的奶,羊羔的脂油,巴珊所出的公綿羊和山羊,與上好的麥子,也喝葡萄汁釀的酒。

  15. 但耶書崙漸漸肥胖,粗壯,光潤,踢跳,奔跑,便離棄造他的神,輕看救他的磐石;

  16. 敬拜別神,觸動神的憤恨,行可憎惡的事,惹了他的怒氣。

  17. 所祭祀的鬼魔並非真神,乃是素不認識的神,是近來新興的,是你列祖所不畏懼的。

  18. 你輕忽生你的磐石,忘記產你的神。

  19. 耶和華看見他的兒女惹動他,就厭惡他們,說:

  20. 我要向他們掩面,看他們的結局如何。他們本是極乖僻的族類,心中無誠實的兒女。

  21. 他們以那不算為神的觸動我的憤恨,以虛無的神惹了我的怒氣。我也要以那不成子民的觸動他們的憤恨,以愚昧的國民惹了他們的怒氣。

  22. 因為在我怒中有火燒起,直燒到極深的陰間,把地和地的出產盡都焚燒,山的根基也燒著了。

  23. 我要將禍患堆在他們身上,把我的箭向他們射盡。

  24. 他們必因飢餓消瘦,被炎熱苦毒吞滅。我要打發野獸用牙齒咬他們,並土中腹行的,用毒氣害他們。

  25. 外頭有刀劍,內室有驚恐,使人喪亡,使少男、童女、吃奶的、白髮的,盡都滅絕。

  26. 我說,我必將他們分散遠方,使他們的名號從人間除滅。

  27. 惟恐仇敵惹動我,只怕敵人錯看,說:是我們手的能力,並非耶和華所行的。

  28. 因為以色列民毫無計謀,心中沒有聰明。

  29. 惟願他們有智慧,能明白這事,肯思念他們的結局。

  30. 若不是他們的磐石賣了他們,若不是耶和華交出他們,一人焉能追趕他們千人?二人焉能使萬人逃跑呢?

  31. 據我們的仇敵自己斷定,他們的磐石不如我們的磐石。

  32. 他們的葡萄樹是所多瑪的葡萄樹,蛾摩拉田園所生的;他們的葡萄是毒葡萄,全掛都是苦的。

  33. 他們的酒是大蛇的毒氣,是虺蛇殘害的惡毒。

  34. 這不都是積蓄在我這裡,封鎖在我府庫中嗎?

  35. 他們失腳的時候,伸冤報應在我;因他們遭災的日子近了;那要臨在他們身上的必速速來到。

  36. 耶和華見他百姓毫無能力,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沒有剩下,就必為他們伸冤,為他的僕人後悔。

  37. 他必說:他們的神,他們所投靠的磐石,

  38. 就是向來吃他們祭牲的脂油,喝他們奠祭之酒的,在哪裡呢?他可以興起幫助你們,護衛你們。

  39. 你們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神;在我以外並無別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損傷,我也醫治,並無人能從我手中救出來。

  40. 我向天舉手說:我憑我的永生起誓:

  41. 我若磨我閃亮的刀,手掌審判之權,就必報復我的敵人,報應恨我的人。

  42. 我要使我的箭飲血飲醉,就是被殺被擄之人的血。我的刀要吃肉,乃是仇敵中首領之頭的肉。

  43. 你們外邦人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呼;因他要伸他僕人流血的冤,報應他的敵人,潔淨他的地,救贖他的百姓。

  44. 摩西和嫩的兒子約書亞去將這歌的一切話說給百姓聽。

  45. 摩西向以色列眾人說完了這一切的話,

  46. 又說:我今日所警教你們的,你們都要放在心上;要吩咐你們的子孫謹守遵行這律法上的話。

  47. 因為這不是虛空、與你們無關的事,乃是你們的生命;在你們過約但河要得為業的地上必因這事日子得以長久。

  48. 當日,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49. 你上這亞巴琳山中的尼波山去,在摩押地與耶利哥相對,觀看我所要賜給以色列人為業的迦南地。

  50. 你必死在你所登的山上,歸你列祖(原文作本民)去,像你哥哥亞倫死在何珥山上,歸他的列祖一樣。

  51. 因為你們在尋的曠野,加低斯的米利巴水,在以色列人中沒有尊我為聖,得罪了我。

  52. 我所賜給以色列人的地,你可以遠遠地觀看,卻不得進去。

申命記 第三十三章 共 29 節經文

  1. 以下是神人摩西在未死之先為以色列人所祝的福:

  2. 他說:耶和華從西乃而來,從西珥向他們顯現,從巴蘭山發出光輝,從萬萬聖者中來臨,從他右手為百姓傳出烈火的律法。

  3. 他疼愛百姓;眾聖徒都在他手中。他們坐在他的腳下,領受他的言語。

  4. 摩西將律法傳給我們,作為雅各會眾的產業。

  5. 百姓的眾首領,以色列的各支派,一同聚會的時候,耶和華(原文作他)在耶書崙中為王。

  6. 願流便存活,不致死亡;願他人數不致稀少。

  7. 為猶大祝福說:求耶和華俯聽猶大的聲音,引導他歸於本族;他曾用手為自己爭戰,你必幫助他攻擊敵人。

  8. 論利未說:耶和華啊,你的土明和烏陵都在你的虔誠人那裡。你在瑪撒曾試驗他,在米利巴水與他爭論。

  9. 他論自己的父母說:我未曾看見;他也不承認弟兄,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這是因利未人遵行你的話,謹守你的約。

  10. 他們要將你的典章教訓雅各,將你的律法教訓以色列。他們要把香焚在你面前,把全牲的燔祭獻在你的壇上。

  11. 求耶和華降福在他的財物上,悅納他手裡所辦的事。那些起來攻擊他和恨惡他的人,願你刺透他們的腰,使他們不得再起來。

  12. 論便雅憫說:耶和華所親愛的必同耶和華安然居住;耶和華終日遮蔽他,也住在他兩肩之中。

  13. 論約瑟說:願他的地蒙耶和華賜福,得天上的寶物、甘露,以及地裡所藏的泉水;

  14. 得太陽所曬熟的美果,月亮所養成的寶物;

  15. 得上古之山的至寶,永世之嶺的寶物;

  16. 得地和其中所充滿的寶物,並住荊棘中上主的喜悅。願這些福都歸於約瑟的頭上,歸於那與弟兄迥別之人的頂上。

  17. 他為牛群中頭生的,有威嚴;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用以牴觸萬邦,直到地極。這角是以法蓮的萬萬,瑪拿西的千千。

  18. 論西布倫說:西布倫哪,你出外可以歡喜。以薩迦啊,在你帳棚裡可以快樂。

  19. 他們要將列邦召到山上,在那裡獻公義的祭;因為他們要吸取海裡的豐富,並沙中所藏的珍寶。

  20. 論迦得說:使迦得擴張的應當稱頌!迦得住如母獅;他撕裂膀臂,連頭頂也撕裂。

  21. 他為自己選擇頭一段地,因在那裡有設立律法者的分存留。他與百姓的首領同來;他施行耶和華的公義和耶和華與以色列所立的典章。

  22. 論但說:但為小獅子,從巴珊跳出來。

  23. 論拿弗他利說:拿弗他利啊,你足沾恩惠,滿得耶和華的福,可以得西方和南方為業。

  24. 論亞設說:願亞設享受多子的福樂,得他弟兄的喜悅,可以把腳蘸在油中。

  25. 你的門閂(門閂或作:鞋)是銅的,鐵的。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

  26. 耶書崙哪,沒有能比神的。他為幫助你,乘在天空,顯其威榮,駕行穹蒼。

  27. 永生的神是你的居所;他永久的膀臂在你以下。他在你前面攆出仇敵,說:毀滅吧。

  28. 以色列安然居住;雅各的本源獨居五穀新酒之地。他的天也滴甘露。

  29. 以色列啊,你是有福的!誰像你這蒙耶和華所拯救的百姓呢?他是你的盾牌,幫助你,是你威榮的刀劍。你的仇敵必投降你;你必踏在他們的高處。

申命記 第三十四章 共 12 節經文

  1. 摩西從摩押平原登尼波山,上了那與耶利哥相對的毘斯迦山頂。耶和華把基列全地直到但,

  2. 拿弗他利全地,以法蓮、瑪拿西的地,猶大全地直到西海,

  3. 南地和棕樹城耶利哥的平原,直到瑣珥,都指給他看。

  4. 耶和華對他說:這就是我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之地,說:我必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現在我使你眼睛看見了,你卻不得過到那裡去。

  5. 於是,耶和華的僕人摩西死在摩押地,正如耶和華所說的。

  6. 耶和華將他埋葬在摩押地、伯毘珥對面的谷中,只是到今日沒有人知道他的墳墓。

  7. 摩西死的時候年一百二十歲;眼目沒有昏花,精神沒有衰敗。

  8. 以色列人在摩押平原為摩西哀哭了三十日,為摩西居喪哀哭的日子就滿了。

  9. 嫩的兒子約書亞;因為摩西曾按手在他頭上,就被智慧的靈充滿,以色列人便聽從他,照著耶和華吩咐摩西的行了。

  10. 以後以色列中再沒有興起先知像摩西的。他是耶和華面對面所認識的。

  11. 耶和華打發他在埃及地向法老和他的一切臣僕,並他的全地,行各樣神蹟奇事,

  12. 又在以色列眾人眼前顯大能的手,行一切大而可畏的事。


民數記 第一章 約書亞記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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