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第三章
 共 16 節經文 提摩太前書第二章   提摩太前書第四章  其他經文
  1. 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

  2. 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

  3. 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

  4.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或作:端端莊莊地使兒女順服)。

  5.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

  6. 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

  7. 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

  8. 作執事的,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

  9. 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祕。

  10. 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

  11. 女執事(原文是女人)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

  12. 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

  13. 因為善作執事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並且在基督耶穌裡的真道上大有膽量。

  14. 我指望快到你那裡去,所以先將這些事寫給你。

  15. 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16. 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作:在靈性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


共有 16 節經文
提摩太前書第二章   提摩太前書第四章  其他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