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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創15:3 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
  2. 創15:4 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
  3. 耶49:1 論亞捫人。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沒有兒子嗎?沒有後嗣嗎?瑪勒堪為何得迦得之地為業呢?屬他的民為何住其中的城邑呢?
  4. 羅4: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5. 羅4: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6. 羅8:17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7. 加4:7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8. 弗3:6 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9. 多3:7 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或作:可以憑著盼望承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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