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查詢閱讀系統 查詢其他經文 閱讀其他經文
King James Version Basic English Version (含strong number)中文和合本 簡體聖經

出埃及記 第二十一章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共 36 節經文 創世記 利未記    printer-friendly格式


  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

  2. 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

  3. 他若孤身來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

  4. 他主人若給他妻子,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獨自出去。

  5. 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

  6.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審判官或作:神;下同)那裡,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

  7. 人若賣女兒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僕那樣出去。

  8. 主人選定他歸自己,若不喜歡他,就要許他贖身;主人既然用詭詐待他,就沒有權柄賣給外邦人。

  9. 主人若選定他給自己的兒子,就當待他如同女兒。

  10. 若另娶一個,那女子的吃食、衣服,並好合的事,仍不可減少。

  11. 若不向他行這三樣,他就可以不用錢贖,白白地出去。

  12. 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

  13. 人若不是埋伏著殺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裡逃跑。

  14. 人若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裡,也當捉去把他治死。

  15.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16. 拐帶人口,或是把人賣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

  17. 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18. 人若彼此相爭,這個用石頭或是拳頭打那個,尚且不至於死,不過躺臥在床,

  19. 若再能起來扶杖而出,那打他的可算無罪;但要將他耽誤的工夫用錢賠補,並要將他全然醫好。

  20. 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立時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

  21. 若過一兩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為是用錢買的。

  22. 人若彼此爭鬥,傷害有孕的婦人,甚至墜胎,隨後卻無別害,那傷害他的,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

  23. 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

  24.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25. 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

  26. 人若打壞了他奴僕或是婢女的一隻眼,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

  27. 若打掉了他奴僕或是婢女的一個牙,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

  28. 牛若觸死男人或是女人,總要用石頭打死那牛,卻不可吃他的肉;牛的主人可算無罪。

  29. 倘若那牛素來是觸人的,有人報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著,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觸死,就要用石頭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治死。

  30. 若罰他贖命的價銀,他必照所罰的贖他的命。

  31. 牛無論觸了人的兒子或是女兒,必照這例辦理。

  32. 牛若觸了奴僕或是婢女,必將銀子三十舍客勒給他們的主人,也要用石頭把牛打死。

  33. 人若敞著井口,或挖井不遮蓋,有牛或驢掉在裡頭,

  34. 井主要拿錢賠還本主人,死牲畜要歸自己。

  35. 這人的牛若傷了那人的牛,以至於死,他們要賣了活牛,平分價值,也要平分死牛。

  36. 人若知道這牛素來是觸人的,主人竟不把牛拴著,他必要以牛還牛,死牛要歸自己。

創世記 出埃及記 第二十章 出埃及記 第二十二章 利未記
King James Version Basic English Version (含strong number)中文和合本 簡體聖經
回查詢閱讀系統 查詢其他經文 閱讀其他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