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查詢閱讀系統 查詢其他經文 閱讀其他經文
King James Version Basic English Version (含strong number)中文和合本 簡體聖經

申命記 第二十一章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共 23 節經文 民數記 約書亞記    printer-friendly格式


  1.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若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

  2. 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從被殺的人那裡量起,直量到四圍的城邑,

  3. 看哪城離被殺的人最近,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

  4. 把母牛犢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

  5. 祭司利未的子孫要近前來;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揀選了他們事奉他,奉耶和華的名祝福,所有爭訟毆打的事都要憑他們判斷。

  6. 那城的眾長老,就是離被殺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頸項的母牛犢以上洗手,

  7. 禱告(原文作回答)說: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

  8. 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贖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這樣,流血的罪必得赦免。

  9. 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

  10.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交在你手中,你就擄了他們去。

  11. 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他,要娶他為妻,

  12. 就可以領他到你家裡去;他便要剃頭髮,修指甲,

  13.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可以與他同房。你作他的丈夫,他作你的妻子。

  14. 後來你若不喜悅他,就要由他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他,也不可當婢女待他,因為你玷污了他。

  15. 人若有二妻,一為所愛,一為所惡,所愛的、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

  16. 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

  17. 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

  18.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

  19. 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

  20. 對長老說: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不聽從我們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

  21. 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

  22. 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

  23. 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

民數記 申命記 第二十章 申命記 第二十二章 約書亞記
King James Version Basic English Version (含strong number)中文和合本 簡體聖經
回查詢閱讀系統 查詢其他經文 閱讀其他經文